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十篇一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经营管理和技术等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门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特许双方经常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管理体系是指特许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专用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某某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又如:“本合同所称产品是指特许人代理销售的美国胜牌石油化工全系列产品及特许人代理的各种汽车清洗养护设备。包括……”。
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是特许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监督权是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统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监督权通常是通过执行督导程序和制度来实现的。督导程序和制度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职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麦*劳采用“神秘消费者”的手段来检查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服务质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其他各种服务费用。特许经营费是指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有的企业还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些费用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其他各种服务费用通常有广告费、店面设计费、专项指导服务费、委托代理费等等。这部分费用通常在特许经营合同以外单独约定。有关费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同时又是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保证和源泉。有关各种费用的详细问题我们在以后做专门讨论。
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特许合同,取消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这是特许者的解约权。因为解约权的形式对特许双方的影响很大,因此对相关条款的设计应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许经营体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特许者应充分估计解除合约对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不良影响,不是万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约权。
第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依据是特许经营合同。在形式上,通常会举办一个象征性的授权仪式或颁发授权证书。营业象征通常是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招牌、宣传用品、工作服装、营业方式等。经营手册是指《单店营运手册》、《vi手册》等。
第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通常是由特许者统一安排教育和培训,如被特许者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通常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店址选择、店面设计、广告策划、开业仪式的策划、设备的安装调试、物品采购、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这里主要是指获得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这是被特许者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但双方应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出明确的约定。
三、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特许者应安排好接受培训的人员,充分利用培训的机会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许者接受特许者的指导是维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重要条件,对此被特许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接受特许者的指导不仅是被特许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一、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
特许经营合同通常规定被特许者必须按《单店营运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营业活动,以保持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统一。
二、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目前被特许者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时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时缴纳费用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以减少应缴额等方面。对此,特许者的对策是:收取保证金,如特许者拖延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特许者可用保证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被特许者的财务监督;如进行财务监督困难,可采用定额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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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十篇二
随着暑期到来,也将迎来大学生毕业求职高峰。很多毕业生在急于求得一份工作的时候忘记维护自己的权益,稀里糊涂签下“不平等条约”,所以找工作时一定要坚持必要的法律底线,懂得自我保护,为自己的签字负责。
几天前,刚毕业的大学生郭铭在开发区某招聘会找工作时,和一家做贸易生意的公司相谈甚欢,于是在招聘会现场和该公司负责人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张某承诺,小郭的职位是经理助理,试用期两个月,每月1500元,试用期过后工资为月薪2700元加提成,最高能拿到上万元。第二天,小郭按时来到公司上班,发现自己只是挂名的.经理助理,主要工作是跑业务,而其他的业务员也是张某按经理助理这个职位招聘来的。他们的基本工资要看业务量,如果业务量不够,每月只能拿到几百元。
回到家,小郭有种被骗的感觉,他赶忙找出签订的劳动合同,仔细一看,小郭傻了眼。合同中对员工职位、薪资标准等都没有明确说明,但合同期限为两年,如果小郭单方面解除合同还要向公司交纳违约金5000元。满以为找到一份理想的高工资工作,没想到竟然签订了一份“不平等条约”。小郭就此事找到了律师。 律师提醒:
天允律师事务所贾长亮律师表示,很多求职者都希望能找到好单位,为此和用人单位签下合同,等发现合同有问题时会产生很多纠纷。在此总结几种合同陷阱,给求职者提个醒。
“生死合约”:签订这种合约的多半是农民工。一些主要从事危险行业的单位如建筑、操作加工等工厂为了逃避责任,常常在几大篇劳动合同中注明,员工工作要格外小心,一旦发生意外,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绝大多数农民工不会仔细看合同,就这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老板签订了“生死合同”。
空白合同:这是很多用人单位常用的方法,他们提供给员工的合同职位、工作期限、薪资等等全部都是空白的,而员工为了保住饭碗,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一旦发生变故,空白合约上就会填写得满满的,员工再拿着合同要赔偿只能“心甘情愿”地吃哑巴亏。
“霸王条款”:在合同中只能看到公司对员工的要求,和员工犯错公司如何处罚的条例,但却没有公司应给予员工的福利待遇等相关说明。也就是说,只有甲方要求乙方,至于甲方应对乙方做些什么,承担什么责任一概忽略不计。
格式合同:这种合同看似非常正规,但签合同时,单位往往给员工非常有限的时间,很多员工只草草地翻看一下就签字画押了。其实,这种合同是扣着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部分内容如劳动者的权利等却写得非常模糊,或者干脆没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小郭签订的合同就类似“空白合同”,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一定要将所有雇佣关系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部写在合同上,不要单方面听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另外,就算签订了合同,或者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了不平等合同,建议劳动者用手机将签合同的经过录下来,或者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工作证明、证件等。总之,劳动者在签合同时要提高警惕,一定要仔细查阅条款,以免出现劳动纠纷。(记者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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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十篇三
一、有关交易双方的身份资料
这些资料主要有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留存复印件时,还应查验原件。现实中,许多人仅仅只是在签约时相互审视对方的身份证明而不留复印件。而一旦发生纠纷,在向有关部门查询、立案等环节,因没有对方的详细身份资料而显得很被动。笔者曾经多次接触过因交易双方没留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而又没有其它途径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下,在法院迟迟不能立案。
二、签约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在涉及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都注明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这类合同的会签,一般以对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为签约人。
但如果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为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等情况而引发纠纷。一定要对方提供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所授权的期限,权限范围等。在查验授权委托书时,要审查对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
有些工程类、政府管制的服务类,政府主管部门一般会授予相应的资质、经营许可证等。对实行资质管理或特殊许可的业务,若签署合同时对方不具有相应从业资质或经营许可,由此签订的合同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归于无效合同。同时,因对方无相应资质,对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多见于工程施工)时,一方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对方提供有关资质或经营许可的原件,并复印留存。
四、有关签约的背景资料
有些合同在序文部分把签约的背景做了介绍。但对于有些重大的合同,最好是把签约的背景资料也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留存。 这些背景资料包括当事人以前签订的意向书、合同所涉及项目的介绍、有关的技术性背景、磋商过程的谈判记录等等。重视这些背景资料的留存,便于在履约发生纠纷时有利于法院认定哪些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约,同时这些背景资料对确定预期利益损失起到关键性的证明作用。
五、合同执行人的授权资料
实践中,合同的履行经常是一方的部门负责人具体操作,有时履约的经手人甚至是一方的普通办事员。而在履约过程中,有些货物签收、工程验收会签等记录也不是能及时加盖接受方或双方的公章。而在发生纠纷时,一方对未加盖公章的签收单证予以否认,相应的增加履约和诉讼风险。为此,在合同起草阶段,如果履约周期长、合同结算需要汇总双方签收单证等情况,应该指定合同全权或某一履约阶段的执行人,如指定货物接收人、验收负责人、会签代表、结算签收人等。合同执行人的指定可以在合同文本里单列条款说明,也可以附件形式补充。
六、有关标的的资料
这些资料主要有:
样品的质量说明书。有些凭样品买卖的合同,只是封存了样品,而没有样品质量说明书,履约过程中对样品质量不能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
标的物的“准生证”。如产品检验、检疫证明,产品许可证等。对于食品、化妆品、药品、化学化工制品、动植物类等产品类似国家进行管制的,一定要对方提供产品的“准生证”。
标的物的质量说明书。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在签约实践中,法律工作者或公司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从本行业入手,了解和归纳哪些是对履约、违约损失计算、起诉等有非常重要的内容。并把这些内容归入签约时的组成部分而要求对方提供。商务合同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风险控制,同时涉及到合同所约定项目(如版权交易的具体类型、承揽加工的产品、连锁经营的具体规模等)的实务分析。因此,忌讳合同起草时的生搬硬套,一份合同的起草需要考虑合同的谈判背景、履行中各环节的风险点、各项技术标准、行业交易规则及风险避免、可能性后果的处理、中性条款的陷阱设计等等各种因素,唯有如此,方可有效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十篇四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包装
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可以采用如下两种形式之一:
(2)折价回收:适用于可以再次利用的包装器材,如油漆桶、麻袋、玻璃瓶等。
(五)验收
(1)驻厂验收:在制造时期,由采购方派人在供应的生产厂家进行材质检验。
(2)提运验收:对加工订制、市场采购和自提自运的物资,由提货人在提取产品时检验。
(3)接运验收:由接运人员对到达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作出记录。
(4)入库验收:是广泛采用的正式的验收方法,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数量和外观检验。
(六)交货期限
(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七)价格
(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等。
供货方不能按期交货分为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对于提前交货的情况,如果属于采购方自提货物,采购方接到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由供货方承担。
二、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十篇五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7、合同的担保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8、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9、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十篇六
1、审查签订合同的必要性。主要审查2.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目标,合同项目是否列入企业的计划,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主要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履行该合同是否给本企业带来预期利益;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对方是否有履行该合同的能力和诚意,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3、审查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是否完整);合同条款是否规范、用词是否准确。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审查是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重要条款除了审查形式上的完整性还要审查其真实性、合理性,如合同当事人的信誉、经营范围、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合同的内容是否可行,是否经过单位相关部门的论证。
4、审查合同在企业内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会签,拟签订合同的人是否得到适当的授权,合同拟盖公章是否符合企业的规定。
主要审查履行合同的主体是否是合同的当事人,有无由他人代为履行的情况;审查双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承担应尽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地点是否与合同约定相同;以分次、分期、分部履行的方式签订的合同,其履行方式是否约定一致;合同的履行费用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优惠承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履行该合同是否达到预定的效益;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合同变更的审计是指对当事人修改或者补充的合同内容进行的审计。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有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对一方当事人不合理、不公正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当事人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变更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变更条款是否真实、完整。
终止合同的审计主要包括:合同终止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对已解除的合同,当事人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解除已履行的合同后,已履行方是否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对方恢复原状、采取
其他
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主要审查企业有无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具备相应的资格,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有无重大合同变更的风险防范措施;审查合同的归档和保管是否完整。
1.
成本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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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3.
审计项目的分析与评价的主要内容
4.
招投标工作审计的主要内容
5.
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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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7.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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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审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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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十篇七
设备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交货期内价格不进行调整。
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
(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四)现场服务
合同可以约定设备安装工作由供货方负责还是采购方负责。如果由采购方负责,可以要求供货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内容,可能包括:供货方派必要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向安装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安装和调试,处理设备的质量问题,参加试车和验收试验等。在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对现场技术人员在现场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及费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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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十篇八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包装
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可以采用如下两种形式之一:
(2)折价回收:适用于可以再次利用的包装器材,如油漆桶、麻袋、玻璃瓶等。
3、验收
(1)驻厂验收:在制造时期,由采购方派人在供应的生产厂家进行材质检验。
(2)提运验收:对加工订制、市场采购和自提自运的物资,由提货人在提取产品时检验。
(3)接运验收:由接运人员对到达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作出记录。
(4)入库验收:是广泛采用的正式的验收方法,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数量和外观检验。
4、交货期限
(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5、价格
(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6、违约责任
(1)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等。
供货方不能按期交货分为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对于提前交货的情况,如果属于采购方自提货物,采购方接到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由供货方承担。
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十篇九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_______市______镇街(区)_________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