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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品报废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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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报废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一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规定作业。

3.2品管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3.3技术中心:负责对有争议的报废产品及物料进行技术鉴定。

4.1报废品类型

4.1.1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

4.1.1.1由营销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管部。

4.1.1.2仓库接获报废通知后,先开具《废品单》交质管部、营销部、财务部、总经理,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4.1.3生产(质检)过程中检验出的不良品或组装不良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生产部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按“来料不良”和“生产不良”区分,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区域。然后填写《废品单》交部门主管签核,如在正常损耗内的由生产部自行安排报废并上报质管部。超出损耗数报废的必须经质管部、生产部、生产副总,必要时销售计划部经理签核,数量在100以上报废的必须经总经理签核,方能执行报废。

4.1.4由质管部的质检人员检验出来的不良产品/物料(含退货产品)报废,质管部每天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填写《废品单》并通知责任部主管确认,经确认后,由质管部经理、生产经理/副总核准,方能执行报废。

4.1.5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如超时未作确认的,不良产品将直接执行报废,损失直接扣罚责任部门。

4.2报废品控制

4.2.1质管部接获上述的《废品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如有争议须由产品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进行技术鉴定,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如产品物料与《废品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如质管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签核,经批准后在相应的产品上挂上报废标识卡。

4.2.4申请报废的部门依《废品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

4.2.5外购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仓库统计数据报采购部,再由采购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货(如有相关指令即时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4.2.6如报废产品物料是组装件,仓库需退回生产部将可用配件拆除后方可报废。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报废工作属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年终设备管理工作考评范畴。

第三条凡是运输设备使用10年,施工机械使用14年,无继续使用价值,并且提足折旧,可以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

第四条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经有资质部门检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三)大修后虽可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因灾害、事故、生产任务变更、本单位不适用其它单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条凡属报废设备,未提足折旧的,应一次性提清。

第六条a类、b类设备要有完备的技术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主要内容不全,不予报废,无实物的设备不予报废。

第七条设备报废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进行。

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九月份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普查,初步确定报废对象。

第九条初步确定报废设备对象后,在九月底前报本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上报总公司资产部。

第十条总公司资产部、财务部门和基层有经验的人员组成三结合鉴定小组,现场对拟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提交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十一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报废的设备,由总公司资产部形成“总公司年度设备报废申请”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报废后,凭总公司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设备方可报废消帐。

第三章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十四条报废设备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国营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报废处置,由总公司资产部归口承办,基层单位无权私自处置批准报废的设备。货款按财务规定入总公司财务,各单位自购设备报废处置后的残值,由总公司财务足额返还设备所属单位。

第十六条由于特殊原因,设备虽已批复报废,但未处置,使用单位建立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三

申请人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资产来源

单位

数量

购置日期

已使用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部门

保管地点

备注

报废原因(具体描述)

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期:

行政部负责人意见

报废原因

核实

责任归属

处理意见

财务部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期

总经理意见

签字:

日期: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四

1.0 目的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规定作业。

3.0 职责

4.1.1 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

4.1.1.1 由销售计划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管部。

4.1.1.2 仓库接获报废通知后,先开具《产品报废申请单》交质管部、销售计划部、财务部、总经理,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4.1.2 因存仓时间太久或因颜色不配套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货仓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由仓库列出清单并以内部联络单通知质管部确认其品质状况。如质管部确认可以申请报废,则开具《产品报废申请单》交质管部、财务部、销售计划部(涉及客户的)、总经理签核,然后将产品物料放置于报废区。

4.1.3 生产(质检)过程中拣出的不良品或组装不良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生产部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按“来料不良”和“生产不良”区分,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区域。然后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交部门主管签核,如在正常损耗内的由生产部自行安排报废并上报质管部。超出损耗数报废的必须经质管部、生产部、生产副总,必要时销售计划部经理签核,数量在1000个以上报废的必须经总经理签核,方能执行报废。

4.1.4 由质管部的质检人员挑选出来的不良产品/物料(含退货产品)报废,质管部每天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通知责任部主管确认,经确认后,由质管部经理、生产经理/副总核准,方能执行报废。

4.1.5 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如超时未作确认的,不良产品将直接执行报废,损失直接扣罚责任部门。

4.2 报废品控制

4.2.1 质管部接获上述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 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4.2.3 如质管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签核,经批准后在相应的产品上挂上报废标识卡。

4.2.4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

4.2.5 外购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仓库统计数据报供应部,再由供应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货(如有相关指令即时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4.2.6如报废产品物料是组装件,仓库需退回生产部将可用配件拆除后方可报废。

5.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质检部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五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生产、加工、使用后的剩余料、闲置料及各部门退回物料的判定归集工作,对物料合格品、不良品、报废品判定过程、处置过程的进行控制,使其运作过程有依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序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及各部门退料。

三、定义

1、合格品:经判定为合格,其使用功能健全且无坏损,满足全部质量要求的物料。

2、再利用品:经判定为合格,经改造、加工后可继续使用并满足质量要求的物料。

3、维修品:经判定为不合格,其外观、功能、标识等存在缺陷或者瑕疵,但还未影响到主要功能,经过修理可以达到技术标准的不合格品。

4、废品:经判定为不合格,并被判定为丧失相应功能,且不可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不合格品。

四、职责

1、检验部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及其他部门退料判定的组织、协调、实施、记录工作。视情况需要如不能独立判定时应及时邀请技术、工艺等其它相关部门参与判定工作,相关部门及人员应积极配合,判定工作不得无故推诿。检验部对判定结果负责。

2、生产部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的申请判定工作、判定后合格品、再利用品的申请入库工作、维修品实施返修、申请返修工作及报废品申请报废工作。

3、接收部门负责已退回物料的申请判定工作、判定后合格品的申请入库、维修品申请返修及报废品申请报废工作。

4、采购部负责对判定为维修品物料的返厂维修工作,通过返厂维修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领取返修物料工作;负责对判定为不合格品物料的返厂退货工作。

5、申请部门、仓储部负责对判定为报废品物料的保管及处置工作。

6、公司建立再利用品区、废品区,各车间建立剩余料、闲置料存放区域由各车间专人监管,检验部建立退料待检区存放各部门退料并负责监管工作。

五、流程

1、生产部各车间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应统一存放在指定区域,定期按规定填写《物料处置判定单》对产生的剩余料、闲置料向检验部申请物料判定;生产部、其他部门的退料应存放在检验部指定区域,按批次及时填写《物料处置判定单》向检验部申请物料判定。

2、检验部在接到提交的《物料处置判定单》后,及时委派检验员组织、协调、实施判定工作。

(1)对生产部物料的判定:检验员应及时到生产部剩余料、闲置料存放区进行判定。判定后的剩余料、闲置料加注标识,并在《物料处置判定单》上填写判定时间、判定过程、判定结果、处理方式等信息后签字确认。

(2)对各部门退料的判定:检验部应及时组织、协调、实施判定工作,杜绝物料过久堆积、浪费存储空间的情况发生。将判定后的物料分类存放加注标识,在《物料处置判定单》上填写判定时间、判定过程、判定结果、处理方式等信息签字确认并建立台账。在物料被判定为维修品的,应联合技术、工艺部门向申请部门提供维修方案。

3、对物料的品质判定工作必须在提出判定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物料的判定过程中,检验部需要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判定工作时,相关部门必须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必须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判定结论,与检验部共同完成物料的判定工作,参与判定的人员均应在《物料处置判定单》上写明各自判定结论并签字确认。如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检验部应上报到公司管理层做出最后判定。

(1)合格品。被判定为合格品的物料,申请部门应及时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手续,仓储部负责对物料归集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台账。

(2)再利用品。被判定为再利用品物料,申请部门应及时向成本控制中心递交《再利用申请单》办理再利用品的存放手续。成本控制中心在接到申请部门存放申请后监督申请部门将再利用品放入指定的再利用区。各部门如需对再利用品进行生产利用时,应向成本控制中心申请并说明使用理由并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领取再利用品。(3)维修品。被判定为维修品的物料,申请部门根据维修方案除本部门维修外,需要其他部门维修、返厂维修的均应及时填写《维修申请单》将申请单中的物料名称、材质及规格型号、数量、所属产品名称、产品状态、厂家等信息填写清楚后交予维修部门,维修部门接到《返修申请单》后,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并及时组织、实施维修工作。维修品经返修后,维修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接收返修品,接收部门接收后应再次报检验部对维修品作重新判定,判定后合格品由申请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4)报废品。被判定为报废品的物料,申请部门应及时向成本控制中心递交《报废申请单》办理废品的存放手续。成本控制中心在接到申请部门存放申请后监督申请部门废品放入指定的废品区并通知仓储部将报废品进行处理、变卖工作。报废品处理完毕后,成本控制中心在《报废申请单》上填写处理完成的确认签字及完成时间。

5、物料处理完毕,申请部门将填写完整的《物料处置判定单》、《维修申请单》、《再利用申请单》、《报废申请单》递交到成本控制中心存档备案。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六

1.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经济性较差、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

2.由使用单位向工艺科、生产科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进行处理,报生产科、工艺科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估价外调。也可将能利用的另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旧物资处理。

4.由设备科将批准报废的设备转财务科注销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

5.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它单位。

6.对已经上报同意报废的设备,经有关部门会审后,若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作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

1)设备科建立报废设备台帐。

2)报废后的动能和特种设备不能留用。

3)报废后的起重运输设备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级使用。

4)对已办理报废的金切锻压设备需留用的,则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其它经报废后不再留用的设备,应拆除入库待处理。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七

1.1为了控制产品批量报废,提高个人质量意识,减少公司损失,加强自我监督能力,提高个人责任心,特制定本标准。

1.2为控制物品的报废活动,加强对报废品的处置管理和物品成本的控制。

2.1适用于质量保证部下达产品项目批准决定,投入批量生产(包括批量引导)阶段,产品生产以及技术更改过程中产生的自制件、外协件、外购件报废的处置管理。

2.2适用于报废品的产生、判定、定置到清理出生产现场,直到回收、销毁的全过程。

3.1报废品:无法通过返工、返修恢复其预期功效,且不能作为让步处理继续使用的不合格品。

3.2报废:对报废品进行申报、评审判定、处置、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4.1相关部门:初步鉴定产品物料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并开具报废单

4.2品质部:根据相关鉴定结果判定是否报废

4.3行政部:根据相关材料特性寻找相关废弃物料处理单位(变卖)

4.4财务部:负责废品损失及向供应商索赔的核算和资金回笼工作。

4.8废品场:负责全部工废品及供应商不愿退回的料废品的接收和处理;

5.1、报废类型:

5.1.1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

5.1.2因库存时间过久性能或颜色有差异;导致产品物料报废

5.1.3生产制程中或周转过程所出现的不良品;导致产品物料的报废

5.1.4品质部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

5.1.5品质部在做各种破坏性实验时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

5.2、报废品的控制:

5.2.1如报废品含组件;仓库需退回生产制造部门将可用零件拆除后方可报废。拆下的零件经检验合格后入库;生产制造部方可使用。

5.2.2品质部在接到报废单后;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判定;物料及单据核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5.2.3如判定产品物料与报废单不符或不合理;则单据退回相关部门重新处理或重填单据。

5.2.4如品质部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财务部核算成本。在报废产品物料上填写报废标识。

5.2.5申请部门按照报废单据核准的处理方法;将相关产品物料送到指定的地点报废处理。

5.2.6外购的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采购部统计数据联系供应商办理退货。

5.3、工作流程

a)拒收;

b)返工;

c)返修;

d)让步;

e)报废。

5.3.2.1料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料废通知单》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料废通知单》上应注明料废品的生产厂家、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如果产生连带件损失,应将连带件的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加上;最终判定后由发现单位将所有报废品运送至回收指定位置。

注:发现单位必须将料废品及连带报废品拆解成最小的供货状态。

5.3.2.2工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工废通知单》,交由责任单位主管以上领导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如果责任单位不认可,由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责任单位进行最终确认),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工废通知单》上应注明造成工废的责任单位、工废品数量、损失工时、损失费用;最终判定后由发现单位将所有报废品运送至回收指定位置。

注:批量生产后由于客户设计更改导致的产品报废算工废,由客户承担损失。

5.4已判报废品的处置

5.4.1回收鉴定人员将所有的已判料废品做出特殊的标识(能防止被再利用)后,由仓库物料员送到到废料房统一管理,并及时地将料废品及其连带报废件退回供应商。

5.4.2凡是已判定工废的产品,经品质部或专业厂认定仍有利用价值的,由品质部回收鉴定人员按照《回收鉴定管理办法》组织回收利用。

5.4.3凡是已判定工废的产品,经品质部或专业厂认定无利用价值的,由仓库部门每天将其运送到仓库统一管理,并及时地将工废品送至废料场。

5.4.4如果供应商不愿退回料废品,该料废品等同于工废品处理。

6.1.1生产部在制订计划协调时需要对由于自制件报废产生的缺额进行补料,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考虑增加物料需求计划。

6.1.2仓库部门负责对外协件料废品的汇总统计,对因产品报废产生的缺额,提供物料需求补充计划。

6.1.3生产部每月对各类工废品进行统计分析,将分析报表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每月(或每生产批次)对废品损失统计核算,对各责任单位生产成本进行核算和考核,公布废品损失金额,并将核算结果报送品质部。

6.1.4凡是由料废造成产品报废的,由采购部对其进行统计、核算,经财务部审核后,向供应商进行索赔。供应商承担相应的工时费用和牵连报废费用,外加料废品价值10%的管理费用。如果采购部不能向供应商索赔,由财务部将所有损失划归采购部。

6.1.5如果各责任单位(包括供应商)对品质部的判定持有异议,可以在三个工作日(供应商在接到《料废通知单》的当日)内向品质部提出申诉,品质部负责成立由各部门参加的小组对其进行评审,如果责任单位胜诉,将拆回原判,并通知财务部将责任单位的损失补回;如果责任单位败诉,则维持原判。

备注:外协件自入库后,如再发现不合格全部视为料废或工废。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八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凡本公司原辅材料/产品(含成品、退货产品)报废均按本规定。

2.营销管理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是否能利用做出评估。

1.1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不能再重复利用而报废。

1.1.1由生产管理部发出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营销管理部。

1.1.2营销管理部接报废通知后,对能否利用进行评估,如无法利用,则通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接通知后开具《产品报废申请单》(该申请单中应特别标注报废产品的成本价、现行变现价值,以利于计算产生的实际盈亏)交分管副总审核后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报废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在一个周期内报废金额在20万以内的,可以不经总经理审批。最后生产管理部将所需报废的产品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1.2因存放时间太久或因颜色不配套而导致的原辅材料报废,由仓库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列出清单并以内部联络单通知质量部确认其品质状况并通知供应部沟通是否可退货。如质量部、供应部确认只能报废的,可以申请报废,由仓库开具《材料报废申请单》交质量部、供应部、生产管理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核,然后将物料放置于报废区。原则上报废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在一个周期内报废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可以不经总经理审批。

1.3责任部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情况进行确认。

2报废品控制

2.1生产管理部接获审批的上述《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处理,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2.2如生产管理部认为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可以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