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帮助他人,大家一定会想到雷锋。雷锋是我国最乐于助人的人,毛主席曾号召我们:“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确,生活中我们应当像雷锋叔叔学习,继承他乐于助人的精神,以他为榜样,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他更乐于助人。因为助人,等于助己,你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会反过来帮你;你帮助了别人,自己很开心,别人也会很开心,而且你还会得到他人的赞扬,得到他人的赞扬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帮助别人是件多么好的事情啊,我们应当多帮助人,刘备说过:“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不要因为坏事小而去做。为了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更和谐,我们要把助人为乐的美德继续发扬光大下去。
下面就来说说我的一些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小故事有一次放学的路上,我看见“小霸王”陈超在欺负“小个子”张凯,急忙跑过去想阻止他,但对于陈超,说实在的我也有些惧怕,老师、妈妈都说不能打架,而且我也打不过他,但是,我总不能看着张凯被欺负吧,于是我想到了妈妈的话,智取!于是,我粗着嗓子大吼一声:“住手!尔等休得猖狂!”陈超被背后的声音吓得呆在了那里,于我趁着他愣神的时间拉着张凯就跑。过了一会儿,陈超反应了过来,就在我们后面紧追不舍。我灵机一动,冷不丁地“刹车”、“拐弯”陈超一下子摔了个嘴啃泥。我们趁机快跑,一下子就把陈超甩在了后面……从此以后,张凯就特别的佩服我,慢慢地变成了我的好朋友、“小跟班”。哈哈,这就是“正义的回报”!助人为乐是我一贯的美德。帮助别人,你总会收获很多,因为这是“正义之回报”,不是吗?再来说说我另一个助人为乐的故事。
有一次,我看隔壁的卢伯伯很忙,就说:“卢伯伯,我帮你看摊吧!”卢伯伯看看小小的我,又看看摊点,笑着说:“好啊,那就麻烦你了。”卢伯伯去忙其他的了,我便大摇大摆地坐在摊位上认真的做了“买卖”。路过的人们,看坐在摊位上的,居然是个小孩,都觉得十分奇怪,不知道什么原因便纷纷掏出钱来购买丸子、菜饺的。不一会儿摊中的丸子和菜饺便几乎卖光了。这时,卢伯伯回来了,惊奇地说:“你、你、你居然卖了这么多!真了不起啊。”于是把剩下的丸子装到一个袋子里交给我,时候“这些丸子你收下吧,作为奖励。”“呃,我不要。”我推辞着,最后卢伯伯说他也要收摊了,我推辞不过,只好答应。就这样我又获得了一份“正义之回报”。
帮助他人,本身就是快乐的,再加上奖励和赞扬,何乐而不为呢?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爱也可以传递,就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帮助他人,传递爱心吧!记住,他人快乐,你也是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