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初三写人英语作文 初三写人作文字篇一
古今中外,有许多杰出的人物,他们都令我们崇敬和仰慕,他们的思想言行会给我们很大影响。其中,给我影响最大的就是袁隆平。
想必你一定对这个人了解不少,没错,他就是我国杂交水稻研究的开拓者,世界著名的杂交水稻专家,有“杂交水稻”之父的美誉。
和许多科学家一样,袁隆平小的时候也具有很强的好奇心,脑子灵光,喜欢思考,喜欢问问题。在家的时候,他老是缠着父母问这问那,在学校里更是问题一大串,简直是个“问题袋子。”有时候问题太难,把父母和老师都难住了,但是他这种爱问问题的热情一直没有减退过。
1942年的秋天,袁隆平升到了初中,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学校开始使用新的课本,增加和改变了许多科目,这样就有了一大堆的概念、定理、公式,老师让同学们把这些东西都背熟,同学们只好抱着书本背,但是袁隆平讨厌这种死记硬背的方式,他往往先把公理、定理的内容先理解一遍,然后再试着背诵,这样不仅速度快,而且还能掌握这些定理的真正内涵。
一次上数学课,老师讲到“有理数”这一章,告诉同学们一条法则:负负得正。老师怕同学们不理解还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但袁隆平还是不能理解,就问老师:“负数乘负数,为什么得正数?”老师说:“你们只要牢牢记住它就可以了。”“但是,我们想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啊!”
袁隆平咕哝了一句,因为老师的答案并不能让他满意。既然老师不讲,那就自己琢磨吧。在这样的学习中,袁隆平获得了无穷乐趣。
凭着这股爱提问、爱钻研的劲,袁隆平在学习上越来越进步,在科学的大道上越走越远,最终成就了他一代科学大师的地位。
他的好奇心、爱思考、爱问问题的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我不得不学习思考与钻研,我深深感受到学习离不开袁隆平的精神。
初三写人英语作文 初三写人作文字篇二
用钢琴奏出生命的辉煌!
——题记
虽命运多舛,你人能顽强拼搏,扼住命运的咽喉,你举世闻名,用钢琴证明你的坚强,每每提起你,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你如天使般降临在人间,可上帝偏偏将失聪的魔杖给了你,这就证明你一生将命运多舛,可你并不屈服,依旧像小草那样顽强不屈地挺了起来,双手在黑白相间的的琴键上飞舞,清浪漫波,婉转动听,即使失聪后也拿着小木板,一手把木板放在琴键上,另一个木板抵住牙齿,将动听的音符款款流入心田,奏出不朽的乐曲。你的一生虽屡遭不顺,但你并不因此停下你对钢琴,对音乐的喜爱,双手在钢琴间飞快的翩然起舞,把自己的一生去贡献给钢琴,音乐——你爱的事业。贝多芬——一个不败的生命!
贝多芬,精神的征服者,人生的成功者,灵魂的思想者,值得我敬佩!
敬佩的不仅是你有多大的成就,多么的举世闻名,更值得敬仰的是你那克服重重阻挠,不怕苦不服输,乐观向上的积极人生态度。人们总爱看万紫千红的春天,却没有想到白雪皑皑会把生命压弯。我敬佩贝多芬,更敬仰他面对生活的态度。记得有一次:我名落孙山,便想放弃自己,认为自己一无是处。但贝多芬失聪却依然在炎炎烈日追逐自己的人生目标时,消极的态度立刻灰飞烟灭。我重整旗鼓,继续在人生之路上开始了漫长的跑步。是他的精神感染了我,影响了我,给予我力量,让我做最好的自己。
即使你一百次的摔倒,也要一百零一次的站起来。困难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否有毅力与不公作斗争。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泪水与汗水来辛勤浇灌。我敬佩贝多芬,虽然他溘然长逝了,但他的思想,他的精神永远在我心中发出夺目光彩,激励我不断奋进!
初三写人英语作文 初三写人作文字篇三
一个可以真正改变你的老师,也许并不需要一套长长的苦口婆心的说教,只需要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轻微的动作,就可以影响你的一生。
——题记
“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这是盱江先生李觏所说的一句话。教师,一个古老的职业,斯大林说过:“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但我觉得,教师更是知识与文化代代相传的栋梁,是未来的点灯者、指路人。
老曹,是我们的老班。一年四季,他都穿着深色的衣服。夏季是一件黑灰色的格子衬衫,到了冬天就变成了深褐色的大衣,显得他有些饱经沧桑。一副简单的黑色方框眼镜,下面射出一道如鹰一般锐利的目光,似乎可以把坐在最角落同学的小动作一眼看穿。所以上他的课,大家都会聚精会神地听讲,因为双目无神、神游天外的同学一旦被他的目光扫到,里面就会把思绪以光速塞回教室之中,双眼立刻聚焦在黑板上的道道公式上,如电光火石一般快捷。在这一道眼神的影响下,老曹的课往往效率极其高。在我们班评选出的“十大神器”的榜首便是“老曹的眼睛“。后来,在我们班,”老曹的眼睛“便成了锐利的代名词。
别看老曹的眼神如此锐利,但他还有一个外号“曹妈妈“,当然,这只是我们班同学的戏称。老曹的平易近人是远近闻名的,”老曹的眼睛“只是他在上课时的”专属技能“,当他找同学谈话时,眼睛里会带有一丝大汉的柔情,用网络流行语来说,他那时的眼神,和他的外表形成一种“反差萌”,似乎看着有一丝别扭,但是当他用充满磁性的嗓音开口说话时,这种别扭就变成了一种美感,一种用语言无法形容的美。我们都很喜欢老曹的嗓音,那是一种由声带发出,似乎全身都会产生共鸣的声音,吐出的字如同落魄诗人写出伤感的诗句,有点忧伤,但又充满了说服力。所以我们一旦有了困难与烦恼,也愿意找他诉说,在他独特嗓音的循循善诱下,似乎一切困难和烦恼都如过眼云烟,如同我们的内心世界下了一场瓢泼大雨,冲刷了成长带来的痛苦和磨难。
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老曹理科男的外表下其实藏着一颗文学的心。那是一次我因迟到被老曹叫去办公室谈话。在谈话中,我无意中看见老曹的桌子倒搁着一本书,有些好奇,便凑上去瞧了一眼,那是一本微微泛黄,皱褶遍布,看上去被翻阅了无数遍的《红楼梦》,我当时不知怎么地有些想要发笑,但又看见老曹严肃的目光,只能把笑憋回肚子里。后来有一次运动会,老曹和语文老师当裁判,坐在一起不知在谈论些什么,我偷偷地凑过去一听,他们是在探讨有关红楼梦的问题,老曹的目光很认真,又带着一丝期盼与向往,我从未见过老曹露出过这样的表情,只听他们从木石前盟讲到宝玉神游太虚幻境,从金陵十三钗讲到贾府获罪抄家,最后聊到宝玉悬崖撒手。他们聊的范围很广泛,从大致剧情到具体细节,聊到了黛玉的《葬花吟》,令我十分惊奇的是,老曹竟然能将《葬花吟》全篇背出,当老曹吟出一句句忧伤的诗篇,独特的磁性嗓音幻化出那个多愁善感、命运多桀的女子,似乎运动场上的热闹气氛被这忧伤的情感所拒之门外,老曹的周围笼罩着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光辉。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的数学成绩极其糟糕,整个人的学习状态也每况愈下,学习一下子就成为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数学像一座高不可攀的大山,压得站在山脚下的我喘不过气,老曹的课也从一开始的享受变成了束缚着我的锁链,黑板上列出的道道公式变成了残酷而又严苛的教条,捆绑着我的思绪。听不懂的感觉很痛苦,无论你怎么努力跟上老师的步伐,但它仍然将你拒之门外。到后来,我便开始自暴自弃,在老曹的课上露出很专注的表情,但其实思绪已经在蓝天之上翱翔。也许老曹是看出来了,也许又是没看出来,他开始在我每天完成的作业上写上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在课上依然听不懂,但是一想到那几句话,心里总是暖暖的,我也开始慢慢从自暴自弃的低谷中爬起,看着头上明亮的天空,默念着老曹那几句鼓励的话,迈着坚定的步伐,缓步前进。而真正让我站起来的,是老曹的一句话。那天,我们正在分析习题,突然,老曹叫到我的名字,让我走上讲台讲解一道题目,那是我在红色叉叉丛生的习题中一道难得被打勾了的题目。我有些紧张地走上讲台,忐忑地写下了那道题的解题过程,老曹看完之后,对有些手足无措的我说:“非常好,看吧,你也能做得很好。“短短的一句话,似乎点亮了我心中无尽的黑暗,把我拉出了深坑,看到了明亮的蓝色天空。远方,是一片晴空灿烂。我开始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学习之中,虽然没有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但是我迈出了那一步,相信,未来是一片灯火辉煌。
写了那么多,已是到了深夜。但我知道,老曹一定还在寂静的夜里点着孤灯批改着成堆的作业。
谢谢你,曹老师,你让我知道了学习的意义,知道了未来会如此美好,如此光明。
夜空之中,繁星点点……
初三写人英语作文 初三写人作文字篇四
从看到他的那一刻我便知道:一个浣纱女的命运将会被改写。于是,无需过多的语言,我便随他走了;也无需过多的劝解,我便为了他所忠实的人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中。我知道,即使不是为他,而是为了越国的子民,我也应该走上这条路,但因为有他,我才能走得如此平静,如此毅然。没有任何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怨言,我步入了姑苏台。
这一切只因他是范蠡,而我是夷光,是西施。一个是智慧过人的谋士,一个是风华绝代的美人。两个人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相识,注定着这只能是另一种方式的离别,也注定我的棱角将因他而磨平,我的个性将因他而藏匿。
第一眼看到那个不再年轻却双眼色迷迷的夫差时,骨子里的个性让我几乎夺门而逃,但就在那一刻,我才忆起,我已不能再拥有自己的个性,为了越国的百姓,为了他,我的个性就必须随着我的聪慧一同埋没在记忆的深处。即使看到油嘴滑舌的伯囍向夫差进着谗言,即使是看到忠臣伍子胥被赐死,我依然没有把它们从我的记忆中挖掘出来,不是不能,而是不敢。我只能在一旁做一朵外表妩媚动人的解语花,仅此而已。因为我不能干涉内政,落下话柄,更不能说伯囍的不是,因为有一个重佞轻闲的君主,吴国才会更快的走向灭亡,因此我只能选择缄默,对自己的良心缄默。
我每天依然使出在越国学到的浑身解数,在夫差面前努力施展着,借此使他对我着迷。虽然我清楚,凭我的姿色要做到这一点也是毫无困难的,但我想以此告诉我自己我活在世上还是有用的,并不是行尸走肉,并不是一个傀儡。于是,渐渐地,我征服了他,凭我的美貌,我的“善解人意”。君王从此不早朝,而我,也从一个地位微小的敌国“贡品”变成了人人羡慕巴结的王妃。我的笑容是如此妩媚,,以至于每一个人看了都神魂颠倒而忽略了我那双干涸的眼睛以及藏在心底的那一份缄默。
于是我在这种缄默中成为吴国的皇后,在缄默中享受着夫差对我的好,最后又在这种缄默中看着夫差走向死亡。
终于,我如同一只被放飞的囚鸟,自由了!但由于太久的束缚,我的翅膀变的如此沉重——一如我的心。我疑惑,压抑了自己那么久,不就是为了今天吗?可为何心却如千年磐石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救了一个国家的黎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却把另一个国家的百姓推入了火坑;我把一个骄奢的君主送入了死亡的圈套,却又造就了另一个更令我所不齿的君王!
他,似乎早就料到这样一个结局,于是,他选择了离开。而我,只能留下,从一个笼子飞入了另一个笼子,中间那片刻的自由丝毫无法让我欣喜。我甚至看着那位我敬如兄长的文种成为越国的伍子胥,却无能为力。
如果说,伍子胥死了,我把自己的个性隐藏,那么文相国的死,则是我已在多年的隐藏中失去了自己的个性,如同被困多年的鸟儿再也不懂的飞一样。
我突然为自己感到悲哀,何时,我变成了一个没有个性的人?
于是,我决定了,趁我还有“个性”这个概念是,再疯狂一次,最后一次拥有我的个性。
终于,我,也离开了。而离开的方式没有人知道,于是,各式各样的说法便流传开了:有人说我选择了死亡作为我最后的归宿,有人说我和他一同逃到了深山老林做了一对神仙眷侣……
其实选择什么样的方式离去并不重要,我离去只是因为我倦了,我离去只是因为我怀念过去那个有个性、有主见的夷光,想把她寻回来罢了……至于其他的一切,就让它随风而去吧。
初三写人英语作文 初三写人作文字篇六
《父爱,我一生抓住的财富》
父爱是山,呵护生命的火;父爱是火,点燃希望的灯;父爱是灯,照亮前行的路;父爱是路,引领你的一生。
曾经不懂父亲笔直的脊梁因何弯曲,不懂父亲俊朗的面容因何憔悴,不懂父亲浓黑的秀发因何斑白,不懂父亲大半辈子的辛劳究竟为谁……
直到初三,那天狂风怒吼,草木萧条,我坐在公共汽车上准备下车后独自回家,可是,我却看见了一个人,黑压压的天下,凛冽的风中,那人不住地颤抖。风不停地掀翻他的衣角——是父亲!透过窗子,清晰地看见了父亲的白发,不是月亮清辉的点染,没有华丽的词藻的装饰,就是白发。
是一根根、一片片的白发,父亲的白发,一次次被狂风压倒却又一次次不屈地挺立,那一倒一立中,我知道一定是为了谁……
那被不断压倒和挺起的究竟是父亲的白发还是父亲的心?车靠站点,我快步走下,显然,父亲望见了我,他不再用手指堵住进风的大衣,而是快步向我跑来,他的大衣彻底向狂风屈服了,但他却丝毫没有在意裸露出来的红色毛衣在这莫名的黑暗中跳动着,向我奔来。
那一刻,我分明看到了父亲严寒中向我靠近的那颗火热的心,那一刻,我一任泪水滂沱。
父亲轻轻携起我的手想使我的手暖和起来,但我触到的分明是冰一样凉的大手,我紧紧地将父亲的手攥住,父亲却忙躲开,“我的手太凉了。”我不顾父亲的躲闪,一把抓回那双冰凉的大手,我知道:我抓住的是我这一生的财富。
父亲用生命的衰老化作山,化作火,化作灯,化作路,化作一点一滴的父爱,陪伴我每一天、每一秒,陪伴我这一辈子。父亲啊,你的爱是女儿一生的财富,因为有了你的爱,女儿一生不会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