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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调研报告


为全面掌握**州州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根据《云南省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题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州认真开展了专项调查研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工作情况

根据

二、监管保障情况

三、基本情况

食品源头情况 我州各级政府和农业、畜牧兽医等部门高度重视农、兽药管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各农产品种养殖都建立来健全到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等使用记录;从去年以来,全州未发现使用禁用兽药、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无经营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五种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

州内有奶牛养殖场(汇东乳业养殖小区)1个,该养殖场统一建立了完善的饲料及原料采购、动物免疫、原奶采集储藏运输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经查验成品饲料来源于获证企业,无使用过期兽药和在休药期使用药物情况。

食品流通环节情况 全州共有食品销售单位9245家,均持有卫生许可证并按照要求建立了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有添加剂销售企业7家,建立了进销货台帐,未发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学物质。

食品消费环节情况 全州共有餐饮单位6786家。其中,学校食堂767个,集体食堂166个。均持有卫生许可证。全州6786家餐饮单位中,有6450家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为95.05%,其中,学校、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

通过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所有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都对照《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开展了自查自纠,上报自查自纠报告456家。通过督查,我州尚未发现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未发现全行业滥用和行业潜规则,

仅在个别企业的个别品种中发现有超剂量食用添加剂现象。

四、宣传教育与信息情况

统计报表,按时报送阶段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设立电子邮箱,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10县市和各部门均设立了开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五、案件情况

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州各级各部门制定印发了开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二是各部门按照各自监管环节认真开展添加剂专项整治。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深入地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从制度措施上真正建立起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的长效机制,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企业员工和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经营、使用等,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

七、存在问题

(一)宣传发动工作广泛,但力度不够大,部分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整治内容不够明确,自检自查工作不够扎实。

(二)食品企业相关人员对食品添加剂知识欠缺,在使用过程中用量不规范,仅凭个人经验添加,有未严格按照使用限量使用添加剂的行为,未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不全。

(三)专项整治经费不足,各级食品检测机构检验设备落后,装备不足,无力为此次专项整治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八、下步工作

下步我州将按省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州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清理整顿阶段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分段监管,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和相关企业积极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曝光违法犯罪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

(二)组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开展重点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三)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非法加工的黑窝点,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四)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收集上报工作动态和相关工作报表,认真总结整治经验,适时调整整治工作措施。

(五)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投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