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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营清欠工作情况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民营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民营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我局根据市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淮人社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和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多措并举,合力共进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畅通投诉渠道。人社局、劳动保障大队为农民工专设投诉受理窗口,采取电话、网络、现场受理等方式,并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

2、加强部门联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及时登记,统一分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交各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

3、抓住重点进行突破。以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明确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4、重视舆论宣传。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5、清欠工作取得成效:自20xx年12月开始至大年三十,区人社局共接待和处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35起,涉及农民工1115人,现金发放拖欠工资总额为万元。使广大农民工能够领到工资欢欢喜喜回家过年,我区今年清欠工作力度大、效率高、成效明显,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和广大劳动保障人员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

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建筑领域是问题多发领域,出现“人数多,金额大,处理难度大”等特点。

一是非法承包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大部分是因为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班组长(包工头)又因工程承包质量、工期、亏损等原因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二是项目资金不足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现建筑市场普遍存在施工方为了拿到工程项目,采取先垫资行为,而建设单位开工项目资金本身存在严重不足,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所以当垫资达到一定程度,施工方最终会力竭不继,导致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是以农民工工资各义要工程款。工程建设尚未结算,工程款按进度已经拨付,但一些项目经理不按合同的约定,或将本应发给农民工工资部分挪作他用,鼓动农民工上访,借工资名义以达到讨要工程款的目的。

四是工程决算存在分歧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合同决算分歧大,为各自利益产生矛盾,导致分包单位末及时支付工资。

五是“包工头”逃匿。包工头因所承包的工程亏损、工程款到手后不愿支付工资等原因给农民工打欠条后逃匿。

(一)部分部属、省属企业大型工程项目监控难度大。因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手续不在地方,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无法参与工程项目检查和监控,甚至发生农民工投诉举报到市里,地方职能部门却不知情的情况,造成地方被动。

(二)少数农民工工资纠纷无法通过行政手段来处理,必须通过司法渠道来处理,但农民工不愿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强行解决。

(三)外地企业协调难度大,方法、手段不够。多为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工程。

通过今年的清欠工作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隐性的问题:一是托管遗留李冲、茅仙洞道路和两所幼儿园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导致工资的拖欠,二是一些建筑企业由于市场运作导致亏损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

下一步,我们将吸取今年的教训,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定期对企业用工和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民营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为了响应《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xx年春节前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我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法。

2、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领取工资。

临近年关,我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民营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清欠工作力度,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进一步逐项梳理拖欠账款情况,细化摸排、查漏补缺,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严格按照县清欠办相关规定,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存在分歧的拖欠款项,必须说清情况、列出明细。按周清理清欠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表格,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使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工作情况都有据可查。

积极完善治理清欠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批,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清欠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新增欠款。对新增拖欠、延迟支付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给予严厉处罚。截止20xx年xx月xx日,我镇未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民营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