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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方合作协议书 三方合作协议书 精品篇一
乙: xxx,身份证号: xxx
丙: xxx,身份证号: xxx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所示: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xxx
乙方:(签章)
地址:xxx
丙方:(签章)
地址:xxx
合同签订地点:xxx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甲乙丙三方合作协议书 三方合作协议书 精品篇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为共同承包建设 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三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1.1 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中标造价约 万元人民币。
1.2 经过三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 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 万元。
1.3 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3.1 甲方 投资 万元,占 %;
1.3.2 乙方 投资 万元,占 %;
1.3.3 丙方 投资 万元,占 %;
1.4 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1.5 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帐户 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2.1 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1.1 该项目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由 负责;承建公司内部合同应有甲乙丙三个股东签字后生效。
2.1.2 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 主管(其中造价方面由 主管,水电安装方面由 主管,质量安全方面由 主管);
2.1.3 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甲方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丙方负责管理。
2.1.4 施工相关材料等方面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由三方委托派工管理执行;其中主材部分采购当天应经三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入库记帐,辅材部分采购可在五天内经三方共同确认签字后入库记帐。
2.2 管理人员的选用、待遇
2.2.1 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总工、施工员、采购经理的聘用、工资待遇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2.2 该项目的会计由甲方负责,出纳由丙方负责;
2.2.3 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施工班组的技术水平、工资的审定、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 材料采购及其他
2.3.1 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三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
2.3.2 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3 合作三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3.1 利润、风险分配
3.1.1 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承担。
3.1.2 甲方 分享承担 %;
乙方 分享承担 %;
丙方 分享承担 %;
3.2 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4.1 资金和管理
4.1.1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4.1.2 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 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帐户上,专款专用。
4.1.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 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4.2 出纳与财务管理
4.2.1 出纳每10天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下旬支出预算给财务,并随时接受合作三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
4.2.2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三方股东,并经三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三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4.3 合同争议与免责
4.3.1 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4 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4.1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4.4.2 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4.3 本协议一式六份,合作各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合作三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4.4.4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合作三方在中国 市签字。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丙 方:
(签字)
甲乙丙三方合作协议书 三方合作协议书 精品篇三
三方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 平等、 互利的原则, 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作 项目, 总投资为 元人民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 占 %股份; 乙方出资 元,占 %股份; 丙方出资 元, 占 %股份; 。
三方通力合作, 分工如下: 甲方负责项目 ; 乙方负责项目 ; 丙方负责项目 。
第二条本合作项目, 在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分割。
合作终止后, 各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 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 在期满前 日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作三方共同经营, 共同劳动, 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
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
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各自负担的部分。
合作经营期间, 甲乙丙三方建立账簿, 三方于每月 1 日进行结算, 经营过程中, 甲乙丙任意一方不得在其他两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挪用资金或其他公共财产, 合作期间发生相关费用须经三方签字生效。
第五条 他人可以加入本项目, 但必须经过甲乙丙三方同意, 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三方事先书面声明, 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其他两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 不得透露于任意第四人。
第七条 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本协议到期后, 三方视情况看是否继续合作, 不再继续合作的, 退出方应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并将己方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交给留存方。
第八条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 合作终止: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 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 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5、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 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作双方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 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合作三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否则无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经合作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而产生之争议, 应首先由合作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 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解决。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盖章) 年 月 日
甲乙丙三方合作协议书 三方合作协议书 精品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传真:
地址: 邮编:
乙方:
负责人: 传真:
地址: 邮编:
丙方: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元庆 传真:0592-5715651
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厦华电子工业城c座2f 邮编:361009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联想手机合作协议xxx产品政策条款》(包含甲、丙双方所签全部产品合作协议),乙方愿意为甲方和丙方之间的付款订货和货款结算提供服务,接受甲方申请开出以丙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帐号: ,甲方所有销售款项均应通过该帐户结算。
2、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章生效后, 甲方签发经乙方承兑并由乙方寄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对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负责),丙方收票后向乙方开出相应金额的《商品金额证明书》(见附件二)并加盖公章和预留授权人签名(预留印鉴和预留授权人签名见附件一), 然后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以此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三)的依据;或者丙方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传真给乙方,同时从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对该传真件内容进行确认,随后仍应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经核对该传真件与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该传真件和电子邮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三)的依据,丙方必须保证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额证明书》传真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商品金额证明书》为丙方向乙方签发的不可撤销的提货权凭证, 原件交由乙方占管。
3、甲方每次申请开出收款人为丙方的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保证金的交存可选择如下几种方式之一(以打√为准):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 %的承兑保证金。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 %的承兑保证金,在每次提货时追加至相当于每次提货金额 %的保证金。
4、在该协议项下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内,甲方每次提货应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请,乙方据此审签同意发货的《提货通知书》, 并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以此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或者乙方先将该《提货通知书》传真给丙方,同时从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知丙方对该传真件内容进行确认,并在随后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经核对该传真件与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该传真件和电子邮件的通知 (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但乙方必须保证丙方收到的《提货通知书》传真件与原件内容一致。《提货通知书》为乙方向丙方签发的不可撤消的行使提货权的凭证,原件由丙方占管,丙方应将乙方审签后的同意甲方提货的《提货通知书》专夹保管作为对帐依据。凭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甲方可向丙方提货。
5、未经乙方审签《提货通知书》确认,丙方向甲方供货,不计入丙方提供给乙方占管的《商品金额证明书》金额之内。乙方《提货通知书》审签
方式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货的通知单上由乙方指定专人签字并加盖“ 银行”印章(签字式样及预留印鉴见附件一)。
6、对乙方审签的《提货通知书》,在提货前丙方应及时与乙方所留签字式样及印鉴进行核实,未经核实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印鉴核对不符而予以提货,按第5条未经乙方审签《提货通知书》的情况处理。
7、乙方对甲方使用《提货通知书》提货的情况有权与丙方核对(以乙方提供的《提货通知书》为依据)。丙方与乙方至少每月应核对金额一次。
8、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十日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提货申请,乙、丙双方核对《提货通知书》累计金额。若《商品金额证明书》金额大于《提货通知书》累计金额,则此差额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在汇票到期前八日时将载明此差额的《付款通知书》(附件 四)送达丙方。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付款通知书》回执(附件五)”给予乙方书面回复。丙方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差额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逾期付款的,丙方将不支付逾期利息。款项结清后,乙方将《商品金额证明书》退还给丙方。
9、除第8条约定的付款责任外,丙方不承担其他付款责任。
10、三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及索赔的费用。
1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以诉讼方式解决。
12、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在此期间《商品金额证明书》累计金额与《提货通知书》项下甲方实际提货金额的差额不得超过万元。若出现第8条约定的丙方付款责任,丙方在履行完相应付款责任后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13、本协议一式五份,自三方均签章时生效, 甲方执壹份(不包括附件一), 乙、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除甲方那份不包括附件一外,本协议所附的附件一、二、三、四、五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5、三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如下:三方均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金融机构,有权以自身名义,权利和权限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经营活动,并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