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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总工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情况的调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维权机制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企业工会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建立和完善工会劳动保护长效维权机制,根据劳动保护《三个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构,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要抓好劳动保护组织建设,配齐各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专兼职干部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

二、结合实际,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1、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小组检查员的作用。

2、开展多种形势的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推动企业对一些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建立健全企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制度,在班组开展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查隐患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今年我县各企业无事故发生。

三、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各企业工会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劳动保护工作,按照劳动保护《三个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企业工会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其中都有“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履约情况较好,在合同中,企业向员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企业工会在不同工种,岗位的员工发放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凡旧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到期的全部更换。

各企业工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有些个体肉类企业,每年都有新的员工进厂,企业工会在对新、旧职进行岗前培训时,除了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外,负责劳动保护干部还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培训,强化员工们的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企业对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有些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企业工会参照劳动部门的劳动合同范本,结合企业实际起草了新的劳动合同书,并进一步明确员工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中涉及员工权益的规定低于或高于集体合同的相关标准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条款,明确员工拥有“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条件下从事劳动,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

在劳动保护方面我们做了些工作,但是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企业的经营者,法制观念淡漠,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在加上大量农民进入企业,有些企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造成职工队伍整体安全意识的防范事故能力下降,简化了职工安全卫生程序,导致了一些事故隐患。有些工会干部对劳动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工会劳动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不适应形势需要。

我们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加大和拓宽安全教育力度,广度和深度,帮助职工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帮助职工懂得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学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我们要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外来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安全意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