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居间合同篇一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居间人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资金的使用期限为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时如甲方仍需继续使用该笔融资,则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13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篇二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为满足甲方对定期资金的'需求,乙方(居间人)受甲方委托,承诺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引进定期存款资金,促成甲方指定银行接受并与乙方引进存款客户订立存款合同,如果甲方指定银行接受乙方引进的存款客户并与之订立存款合同,且不存在违约情形,则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否则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第二条 居间期限: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且随着本合同约定的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关于其引进存款的居间合同。
第三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期限: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已引进的定期存款金额支付相应的报酬,即引进定期资金额的 ‰,总计居间报酬为_______万人民币(税前),且具体引进的资金金额以甲方指定银行出具的大额存款存单或证实书为准。
乙方完成引进存款目标后,甲方应立即支付报酬。如甲方提前预付乙方报酬的,当发生违约情形,或在该合同规定的居间期限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且需返还预付的相应报酬。
第四条 乙方引进资金需满足的条件
1、资金性质:(个人款/企业款)定期或协议存款
2、存款银行: 银行 分(支)行
3、存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4、存款期限:本次存款期限为 。
5、存款利息:依据 银行规定的相应利率为标准。
第五条 乙方的陈述及保证:
1、乙方保证其引进资金是来源合法的、可支配的、没有争议纠纷。
2、乙方保证其引进的存款在存款期内不提前支取,不质押等,以保证该笔存款资金的稳定性。
3、乙方保证了解并遵守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甲方的陈述及保证:
1、在乙方完成相关居间人任务后支付相应的报酬。
2、在合理条件下协助乙方完成相应的居间任务。
第七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 违约情形
1、乙方引进资金不符合甲方要求。
2、乙方所引进资金提前支取的。
3、乙方所引进资金被冻结或引起其他纠纷。
4、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或有违约情形,则属于乙方违约,乙方退付预付报酬,并赔付甲方产生的损失 万元人民币。
2、甲方未按本协议执行、未能按时支付报酬,乙方可转走资金,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理费用,且不超过 。
第十条 特别事项
本协议约定,因甲乙双方约定事项引发的纠纷均与存款接受银行无关,存款接受银行仅为甲乙双方监管资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时生效执行。
第十二条 本居间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方签章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上述条款都是双方意愿真实表示,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了。
甲方:
乙方(居间方):
日期:
居间合同篇三
居间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期货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2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的独立机构。
1.3 乙方是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甲方规定从事期货居间业务条件的自然人。
第二条 居间事项
2.1本合同所称居间业务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介绍甲方和期货市场的基本情况、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研究报告及与期货投资有关的信息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可以委托机构从事的其他活动。
(7)为乙方开发的客户提供开户、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保证金管理等服务; (8)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发放居间报酬,乙方从事居间行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本条所称居间报酬仅指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居间的报酬,如乙方提供其他期货业务居间服务的,相关报酬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5.6 当提取风险管理金达到时,将不再提取;
5.7 若居间合同终止后满六个月,乙方未发生任何业务风险或损害甲方利益情形的,甲方应在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合同期内提取的全部风险管理金,但不支付相应的利息。
5.8 甲方每次为乙方办理居间报酬划转的最低限额为元,如乙方当月应付报酬不足上述标准的,则由甲方暂代为保管,累计至以后月份达到最低限额或合同终止时划付。
5.9 居间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扣除风险管理金后,甲方在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10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支付居间报酬账户及账号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本合同任何条款、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文件。
7.2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3 乙方若从事合同约定的禁止情形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8.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给客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 本合同附件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附件中双方所留的地址即为法定通讯地址,一方按此地址寄出的函件,即视为对方已收到;一方地址如有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在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已经交寄的函件仍为有效。
11.3 本合同如与国家法津、法规和规章以及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等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的规定为准。
11.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居间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篇四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借贷方介绍人: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协议。本协议为法律性文件,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一条
乙方介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称该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单位负责人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借贷企业或个人融资的成功。
第二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借贷方的相关信息。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借贷方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借贷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第三条
1、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借贷方的一切工作。甲方在居间成功后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1
第四条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甲方与借贷方签订合同总额的___%。
2、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违者按应支付金额的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1、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争议,协商处理,协商未成的,由双方各自住所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零一三年___月___日 二零一三年___月___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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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篇五
居间方: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_______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__(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居间合同篇六
见证人: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以委托人本单位实业等资产作抵押从银行或社会融资、贷款,贷款人民币金额共计五千万元。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居间报酬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金额的xx%,委托人应在每笔融资、贷款成立后的当日支付上述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委托人不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如融资、贷款成立,委托人不按时支付给居间人上述报酬,按上述应支付报酬金额的双倍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融资、贷款不成立,居间人支出的居间费用由居间人自行负担。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居间人、见证人各一份,本合同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见证人:
身份证号:
时间:xx年xx月xx日
居间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资金项目合作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及三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声明:
甲、乙、丙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或公民,三方因本协议涉及的融资服务所提供的项目、材料、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如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融资服务内容:
甲方因公司(或项目)急需找资金合作,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甲方所需资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因自有资金闲置,特委托丙方提供项目融资居间服务。 丙方根据甲乙的委托,并结合甲乙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三、融资合作协议:
1、甲、乙双方根据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融资协议的具体谈判、协商,具体融资合作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议定,丙方做为见证方参与该融资项目的全过程。
2、甲、乙双方达成的具体融资协议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甲、乙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与丙方无任何关系。
四、佣金支付:
乙方支付了第一季度首付款后(首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的三日内各自向丙方支付甲方所需资金总额 %佣金,即 元。
五、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丙方提供居间服务期间,不得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2、甲乙双方不得私下以其它公司、自然人身份进行谈判接触,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3、如甲乙双方私下以任何名义达成协议,甲乙不仅各自向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更要各自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4、如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后,乙方拒绝付款,甲方应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一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三方达成补充协议;
2、如因居间服务发生争议,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
住所:
代表: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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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篇八
乙方(居间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办理位于____市____区 土地(以下简称“土地转让项目”)转让签约的各项事宜,引荐甲方和该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土地转让项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终取得该土地开发建设权。
1、土地座落:
2、土地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现状: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行为表明拒绝签约的,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合同。
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转让土地项目的信息,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转让土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6、乙方向甲方提供拟转让土地的图纸、拆迁安置户的拆迁安置情况(包括住户、商铺、写字间),需保证所有拆迁安置户全部按期搬离;保证土地达到挂牌条件;协助甲方对土地的摘牌。
7、保证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不低于
8、乙方在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在甲方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的转让手续搬离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的关系。“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土地使用权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有关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1、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帮助甲方取得规划条件的审核通过。
2、本项目居间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
3、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挂牌后日 内向乙方支付40万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 日内结清剩余40万元。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 年 月 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
3、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1、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