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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项目建设合同洽谈四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项目建设合同洽谈篇一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随工程结算价款得不到双方认同、结算纠纷时常发生的问题,给合同双方带来了很大困扰。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合同类型的选择以及签署各方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约定是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强合同从签订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程建设实施中合同双方的风险分担,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合同类型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一般有3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人工时计费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来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传统的单价合同中单价是固定不变的,工程量是根据施工图纸等资料预先估算出来的,工程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并根据合同注明的支付比例来进行的。

我国于20xx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现了工程造价领域由“定额计价法”向“清单计价法”的重大转变。单价合同计价方式被工程量清单模式所采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标中多使用单价合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执行中被普遍接受并认为比较合理的风险划分原则为物价变化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这类合同的最大特点是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工程量变化负责,承包人对价格变化负责,合同双方可以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且实行风险的有效分担。此外,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较宽,既能帮助发包人规避物价变化的风险,又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物料损耗等手段来节约成本,达到提高利润的目的。

二、单价合同的分类及风险分担(一)单价合同的分类单价合同通常被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是经常被选用的合同形式之一,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各项费用,以及税金、风险、利润等。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结算按照双方确认的每月(或每阶段)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结算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来结算工程总价款。无论任何影响价格的因素建设项目单价合同下的投资控制风险分担研究马霏霏55城市管理]发生,单价都是固定不变的,为了减小工程承包人的风险,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变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项目。

变动单价合同应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表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条款,先约定预估的工程量,并在合同中签订单价。同时,还应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的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的具体办法。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还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的情况,虽然在合同中进行了暂时约定,但进行工程结算时还可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并按照双方确定的实际单价结算。因此,承包人的风险就显得相对较小。

(二)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在不同合同计价方式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风险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签订中,选择何种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又由合同双方所要承担的风险确定。对于单价合同,发包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因此,发包人应特别重视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领域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一旦发生工程量变化情况,发包人可能发生的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若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时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预先约定的单价计算,这样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将由发包人承担;另一种是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勘探报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关资料等自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这样发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条件下)不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相应风险即分摊在承包人身上,发包人仅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综合上述情况,发包人为避免自身风险,应尽可能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从而在计算过程中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或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此外,在工程投标中,投标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单基础上通常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承包人之间的投标竞争基本是单价的竞争,因此单价的风险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其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而导致的单价调整的风险。

三、单价合同在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一)单价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1.由于固定单价合同中决定实际工程总价的因素是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设单位往往误认为其单价在整个过程中绝对不变,即便各项费用价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范围也不作调整。一旦发生价格上涨过快,承包人将无力支付质量较好的材料和施工装备,便会导致工程质量严重受损甚至工程无法继续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实上,在单价合同中,即使没有出现不可预见的环境和工程变更,如果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图纸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也将直接导致承包方在编制清单项目时易发生数量错误和项目遗漏,这样的错误所带来的工程损害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对于此类漏项和数据错误,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指出并与发包方确定调整这些清单项目单价的方法和细则。

2.以往在工程实施中,建设人员由于缺乏造价兼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对合同中单价的确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错误地认为在招投标中可以先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变更工程的方式来达到重新议价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弥补低价中标所形成的单方经济损失,因此就会出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制造或怂恿发包人对工程局部进行变更的情况。这已成为承包人不正当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带来的危害不但会造成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也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合同双方在发生真实变更需要重新议价的情况时,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是参考预算单价进行协商,但预算单价和工程结算单价之间出现的差异往往被忽视。因此,采用合同和造价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地确定新单价就未被运用到变更工程项目的实践中。

(二)相关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前文所述的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苏田斌针对工程变更单价的调整讨论了变更单价可以采用清单单价和协商单价(即重新议价)两种方法,应选用哪种方法关键在于区分清单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单工程即便改变了某个部位的性质也要遵照报价单,对于变更工程书新增项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讨价还价的余地,故56[城市管理]采用议价方式为宜。穆云红提出了用“折扣预期利润法”分析承包商预期利润,并采用分期将利润分摊到工程实际价款中的方法成功地处理了有关工程单价调整的问题。

四、关于单价合同的两种新概念(一)单价合同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马占胜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单价合同也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类似,买卖双方可预先订立单价费率,即在合同订立时并不能确定实际单价,但一旦发生价格上涨或工程变更便可按照成本补偿合同的方式为承包人追加补偿利润。

(二)单价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跃水认为单价合同设计下的项目组织实际上是一个竞争性的组织,不是一个为项目整体目标实现而协调工作的合作性组织。由于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导致承包人只会努力减少自身成本,而不会有动力去为发包人节约投资,不会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来要求优化精简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甚至会滋生承包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会过分压低合同价格并加强过程督查,无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从而陷入经济学中由个体理性导致集体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于风险分担的投资控制模型的构建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属于合同双方应对价格风险的策略之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建设主体均偏向接受此项规定。然而,现阶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强,出现特殊情况后,由于风险分担问题,承包人和发包人出现了很多工程造价纠纷,因此在研究单价合同下投资控制风险分担是很有必要的。

笔者在前文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基于风险分担的建设工程单价合同的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结果。

六、

总结

笔者分析了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以及目前所产生的两种新的概念,讨论了单价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分析得出以下结果:1.固定单价合同可以被用于项目工程招标时间与施工工期较短,不能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不具备相关的条件,无法准确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建议在合同中对风险范围、工程量确认和调整方法等进行相应的约定,在项目实际进程中减少结算和索赔的纠纷。

2.当拥有完善的设计图纸并具备相关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招标时,从发包人的角度建议选择固定单价合同。这意味着发包方必须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水平。单价合同中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量的风险则由发包人承担,除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建议对合同中风险的范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对策进行必要约定,以便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同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用单价合同既可以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又可以维护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现阶段的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对承包、发包双方都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建设及造价管理人员既遵循市场规律,又要兼顾公平,不断完善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国建筑市场。

项目建设合同洽谈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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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 项目摘要 ··············································································· 1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 4

第三章 项目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 6

第四章 项目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 9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方案 ···················································· 12

第六章 项目建设规划、土地征用、环境保护、节能 ···················· 25

第七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 26

第八章 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 32

第九章 效益分析 ··············································································· 34

第十章 结论与建议 ··········································································· 35 附件(按新店李朝阳养猪场、杨洲养猪场、刘金珍养猪场、饶文清养猪场、大罗湖养猪场为序分别排列)

1、附表

附表1、项目基本一览表

附表2、建设内容与规模一览表

附表3、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附表4、项目单项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附表5、项目仪器设备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附表6、项目申报审查意见表

2、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平面现状图

(3)项目平面设计图

3、附件

(1)申报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单位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自筹资金证明

(4)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5)其他证明

第一章项 目 摘 要

一、项目名称:赤壁市20xx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主管单位:湖北省农业厅

三、申报单位:赤壁市发改局、赤壁市畜牧业局

四、建设单位:

1、赤壁市新店砖瓦厂养猪小区,负责人:李朝阳

2、赤壁市新店镇杨洲养猪场,负责人:杨 洲

3、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刘金珍养猪场,负责人:刘金珍

4、赤壁市赵李桥镇饶文清养猪场,负责人:饶文清

5、赤壁市大罗湖养猪场,负责人:但玲香

五、建设地点:

1、赤壁市新店砖瓦厂

2、赤壁市新店镇雨亭村九组

3、赤壁市蒲圻办事处红旗桥村十一组

4、赤壁市赵李桥镇柳林村七组

5、赤壁市芙蓉村一组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扩建标准化猪舍23栋,面积56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1900米;建沼气池300立方米;过滤池1920立方米;储粪场500平方米;生物塘7720立方米;化尸井5个;防疫围墙200米;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6000头以上。其中:

1、赤壁市新店砖瓦厂养猪小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7栋,面积15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5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两口;过滤池1个400立方米;生物塘1个5000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

尸井1个;防疫围墙200米;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20xx头以上。

2、赤壁市新店镇杨洲养猪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6栋,面积9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4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过滤池1个540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尸井1个;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1000头以上。

3、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刘金珍养猪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5栋,面积9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3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过滤池1个565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尸井1个;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1000头以上。

4、赤壁市赵李桥镇饶文清养猪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4栋,面积9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4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生物塘1个2720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尸井1个;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1000头以上。

5、赤壁市大罗湖养猪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1栋,面积14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3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过滤池1个415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尸井1个;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1000头以上。

七、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60万元。

八、建设年限:20xx年2月—20xx年1月

九、运行费用:该项目建成后,每年运行费用1.0万元。

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经济效益:年出栏优质三元猪6000头以上,年产值660万元,年利润102万元。

项目建设合同洽谈篇三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晖森炜宏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3、项目建设地点:########县龙溪镇佛堂岭村 4、建设工期:########

5、项目单位:########县晖森炜宏养殖有限公司 6、项目单位法人及电话:################ 7、主要建设内容:

(1)粪污处理系统:修建500m3粪污处理池,修建排污渠500m;

(2)猪舍标准化改造:猪舍改造20xxm2;

(3)配套设施:新建蓄水池一座600m3,道路硬化1000m2,场区绿化500m2,消毒水池10m3;

(4)其他:固液分离机一台,80kva变压电设备一套,1t/h环保型锅炉一台。

8、项目总投资:157.4万元 1.2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2.1企业简介

########县晖森炜宏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注册资金3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猪、羊、鸡养殖销售,开荒造林及农副产品开发。目前公司占地100亩,现有生产建筑、辅助生产建筑及生活管理建筑总建筑面积 4000m2,其中生产建筑 3000m2,辅助生产建筑 600m2,办公生活建筑 400m2。包括办公室、饲料加工室、库房、消毒室,养殖场房,配臵了部分自动饮水器、自动采食箱。现有基础母猪200头,公猪8头,年出栏生猪3000余头。

公司现有职工18人,其中技术人员7名,管理人员5名,生产工人6名。公司以养猪场为依托,雄厚的技术力量为动力,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生产模式,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的,走出了一条“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道路。

1.2.2 企业现状 1、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表1-1近两年企业经营情况

由表可以看出,近二年公司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呈上升趋势,发展势头良好,财务状况运行良好。

2、企业基础设施(1)基础设施

现有基础设施表

(2)供水、供暖及供电

供水:现有水源为龙溪镇佛堂岭村深水井,通过管道接入猪

场;

供暖:现无采暖设备;

供电:现有供电由龙溪镇佛堂岭村供给,猪场附近接入,未设变压器及相关变配电设施。

(3)现有设备

现有设备明细表

1.2.3 存在问题

1、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粪便排污量增大,大量的粪

便不能及时清运和污水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给生猪的生产、防疫、安全带来威胁,同时也影响与周边群众的和谐相处。

2、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和养殖技术的提高,原有简陋猪舍已经不再适应猪场的发展需要,必须对其进行改造。

3、基础设施有待于完善。场区内的大量空地和场区周围的主要道路至今仍未硬化,既影响环境卫生,又不利于车辆来往;现有供水设施由村内水井直接供给,场区内未建设蓄水设施,即影响场区内供水压力,又无法保证场区内消防需要。

3、现有供电设施不稳定,没有供配电设备。4、猪场现无水池。

5、随着猪场养殖规模扩大,现有的一些设备已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目标及意义

2.1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2.1.1 政策优势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大力发展畜牧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畜牧业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省畜牧业产值已将近占到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畜牧业生产正处于生产方式逐步转变、畜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不

项目建设合同洽谈篇四

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

□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其它事项

三、

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序号 费用名称计费基数(万元)计算代理费(元)浮动率(%)合同代理费(元)备注

1招标代理费 按计费基的 %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按计费基的 %

3 合计

2、支付方式

(1)招标人代理费: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招标代理费的6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