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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旁听实践心得篇一
知法懂法相当重要,尤其对于法学专业的人,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是一种基本的专业素质。去法院旁听实习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法院旁听实习报告,欢迎阅读与借鉴。
暑假期间,为响应学校号召,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参加了法院里的各项活动,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将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融入到社会实践工作当中。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比较研究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二、实践总结与建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瓶颈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第三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执行的问题,在新的民事诉讼法颁行后,为我国法院的执行工作开辟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于基层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质,以及公民的法律素养等方面的原因,执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数。执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忧。正如上述所言,判决只是法官基于证据而为的一种法律上的判断,因此要想真正较为彻底地解决争议,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质、法院的公信力外,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作用,也许在实践中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解决。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但也同是激发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为我以后的学习提明一个方向标。
三、实践体会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直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解社会实际,了解社会现实,抽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进我们投身社会改革,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白了学习的可贵。同时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对于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接解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论的极端,反映社会的需求。
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不管是对于社会,或是对于家庭都好,感受社会的生活百态,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为社会对自己的期望,为家人对自己的支持与厚望,送上最为满意的答卷。
xx年年xx月xx日
实习性质:专业认识实习
专业:法学班级:姓名:
实习人:
实习地点:
地点一:湖南工业大学模拟法庭
地点二: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4月23日,5月21日
年级:20xx级学号:07409100424
指导老师:陈xx、冯xx
一、实习目的
1.清楚了解法庭庭审程序
2.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
4.加强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的结合
6.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知识
二、实习内容
实习一:在学校模拟法庭旁听了原告唐芙蓉告被告巴士旅行社旅游合同违约纠纷案,属于民事合同违约纠纷案件。原告唐芙蓉系株洲市一名小学教师,因参加学校组织的赴广西桂林旅游活动,乘坐了被告湖南株洲巴士旅行社的巴士赴广西桂林。在巴士行至322国道的广西某地时,因另一辆车辆违章超速追尾,两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住院。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车祸所遭受的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有:
1、要求被告支付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4、依据《合同法》,双方之间成立一个旅游合同。该项合同中是被告违约,被告需承担违约责任。基于以上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共计57490.68元。被告的答辩意思为:交通事故所致原告受伤,被告方不存在过错,原告的一部分请求不合理,无法律依据。为次合同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庭,庭审在我校模拟法庭举行。
此次庭审运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程序为以下几点:
一,开庭准备阶段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询问各方当时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本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
3.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名单,告诉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当事人陈述
原告唐芙蓉宣读了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宣读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并说明了理由。
2.当时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
原告方举出了五组证据:第一组:原告的身份证及其来源,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来源,用以证明原告资格。被告对该组证据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二组:2006年,时代旅游旅行社与学校的预付收据。用以证明原被告存在合同关系,但由于学校丢失合同,故出具一份证明说明。被告方质证:认为收据为复印件,不是原件,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庭基于被告的承认,采纳了该组证据。第三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原告在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对于该组证据被告也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四组:证明原告赔偿要求的凭据与依据。被告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五组:门诊票据,为诉讼请求提供依据。对于收据被告方对一部分村在异议,于是法庭因原告在药店买药是根据医院处方买的,所以予以采纳。而被告放此时也举出了两份证据,一是协议书,证明其与肇事车辆签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肇事方承担,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是司法重新鉴定书,认定原告仅构成9级伤残。原告方对于鉴定书无异议,但对协议书有异议,认为协议书的不恩能够作为其不需负责的依据,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但是对于原告的异议法庭认为不成立。
法院旁听实践心得篇二
1.清楚了解法庭庭审程序
2.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
4.加强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的结合
6.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知识
二、实习内容
实习一:在学校模拟法庭旁听了原告唐芙蓉告被告巴士旅行社旅游合同违约纠纷案,属于民事合同违约纠纷案件。原告唐芙蓉系株洲市一名小学教师,因参加学校组织的赴广西桂林旅游活动,乘坐了被告湖南株洲巴士旅行社的巴士赴广西桂林。在巴士行至322国道的广西某地时,因另一辆车辆违章超速追尾,两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住院。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车祸所遭受的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有:1、要求被告支付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3、原告出院后还需休息90日,期间需要一人护理。该护理人为原告丈夫。其丈夫因护理她而无法工作,被告须承担该项损失;4、依据《合同法》,双方之间成立一个旅游合同。该项合同中是被告违约,被告需承担违约责任。基于以上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共计57490.68元。被告的答辩意思为:交通事故所致原告受伤,被告方不存在过错,原告的一部分请求不合理,无法律依据。为次合同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庭,庭审在我校模拟法庭举行。
此次庭审运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程序为以下几点:
一,开庭准备阶段
1.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询问各方当时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本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
3. 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名单,告诉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当事人陈述
原告唐芙蓉宣读了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宣读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并说明了理由。
2.当时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
原告方举出了五组证据:第一组:原告的身份证及其来源,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来源,用以证明原告资格。被告对该组证据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二组:2006年,时代旅游旅行社与学校的预付收据。用以证明原被告存在合同关系,但由于学校丢失合同,故出具一份证明说明。被告方质证:认为收据为复印件,不是原件,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庭基于被告的承认,采纳了该组证据。第三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原告在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对于该组证据被告也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
第四组:证明原告赔偿要求的凭据与依据。被告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五组:门诊票据,为诉讼请求提供依据。对于收据被告方对一部分村在异议,于是法庭因原告在药店买药是根据医院处方买的,所以予以采纳。而被告放此时也举出了两份证据,一是协议书,证明其与肇事车辆签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肇事方承担,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是司法重新鉴定书,认定原告仅构成9级伤残。原告方对于鉴定书无异议,但对协议书有异议,认为协议书的不恩能够作为其不需负责的依据,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但是对于原告的异议法庭认为不成立。
三,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主要做了两轮辩论。原告的辩论意见主要内容为:该案属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为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原告有权选择违约之诉,被告应承担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而被告方的辩论意见主要为:原告方选择违约之诉,增加了被告的责任与诉讼成本;原告未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而要被告承担一切责任不合理;诉讼请求金额过高,被告愿意承担合理责任。
在法庭辩论的最后,审判长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调解,双方接受了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调解。
四,宣告判决
最后此案时经过法庭调解结案的,审判长宣判本案法庭调解结束,并宣判了调解结果,被告总共支付原告5万元,包括之前的医疗费。诉讼费用均分。
实习二:学院组织我们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桩刑事诉讼案件。此次案件是天元区人民检查院对天元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王超、文毅抢劫案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抗诉案件。运用的是二审庭审程序。王超、文毅于20**年6月29日晚在天元区邮政小区2栋107房实施抢劫行为被捕,天元区法院对此经过审判,王超、文毅抢劫事实确定,对王超、文毅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处王超、文毅有期徒刑5年,罚金一万五千元。此次庭审是由于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此判决不服,提起抗诉,认为王超、文毅的行为为入室抢劫,量刑至少在十年以上。本案就此抗诉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比较民事诉讼程序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下是本次二审刑事诉讼程序。
一,开庭准备阶段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审判长传被告王超、文毅到庭,询问了被告的基本情况。
3.宣布出庭陪审员、书记员等组成人员的名字。
4.宣布被告人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此案被告均未申请回避。
5.审判员宣读被告基本情况以及本案的基本情况。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员宣读抗诉书。
2.审判长宣布文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王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王超,王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3.审判长宣布王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文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文毅,文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4.法庭询问结束,传被告王超到庭,进入法庭的举证和质证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在此阶段中,由于一审审判中对于此案的事实已经相当清楚了,所以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较少,被告对公诉人员提供的证据和询问也无多大异议。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宣判判决
此案实行择日宣判,被告被继续收押。
三、实习心得
经过了将近两年的专业学习,我们积累了较多的理论知识,但是这是我们第一次亲身感受庭审的庄严和严格的程序要求。
首先,根据这两次实习,我越发地感受到了我国法律以及法庭工作人员对程序公正的重视。在我们学校专业和理论知识的时候,老师不只一次的跟我们说过,我国相比于法系的大多数国家来说是比较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但是,我发现我国渐渐提高了对程序法的重视程度。像在这两次庭审当中,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
其次,我也感受到我国对被告和犯罪嫌疑人权利的重视。比如在开庭准备阶段,都要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特别告知被告人权利,问清他们是否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各项权利。
再次,清楚的认识到了民事诉讼程序和形式诉讼程序的不同之处。这两者诉讼程序在相当程度上有相同之处,只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在法庭辩论以后,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而且我发现,刑事诉讼审理的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基于有某种犯罪的嫌疑的诉讼,比起民事诉讼来说更严格,更正式。
最后,也是我对这两次旁听庭审的感触,法律在当代社会已经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对于这个社会,还是对于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人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像我们旁听的第二个刑诉案件,被告人王超和文毅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与法律意志才会坐上了法庭的被告席。王超和文毅和我们年龄相当,但是受教育程度都不高,一时缺钱用就想到了抢劫的暴力方式,共抢劫了被害人二百多元现金和一台市场价600多元的手机,而且是在被受害人用于居住的杂物储存室内,第一审判决中就被各判了5年的有期徒刑和各1.5万的罚金。抢来的一共三百多块钱是用自己五年的青春换来的,我不知道他们自己有没有想过是否值得。
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因为无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锁进了深牢大狱里。而且在此次庭审当中,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原因是因为觉得一审法院对他们量刑过轻,他们的行为应该构成入户抢劫,最轻的量刑也是十年,所以他们很有可能要坐十年牢,但是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事情事关他们有可能再失去五年的自由,他们的辩论都是软弱无力甚至放弃辩论的,旁听的我们,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但是,法律不会因为同情他们的无知而不向他们撒下法网,他们要为他们的无知付出代价,也许在我们看来,这个代价过于昂贵吧。
经过这两次实习,我深刻了解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我也为我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感到骄傲,我一定要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这次实习,我受益匪浅。
法院旁听实践心得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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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觉得,法院审判是很神秘、遥不可及的事情,所以20--年4月12日这天,我很早的就来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了旁听一场法律审判。在紧张的等待以及安检和填写旁听证等手续后,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了法庭。
在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正式开始了,当天审理的是“瞄准‘熟人’之母骗老太金饰”一案,被告人以谎称认识被害人之子,向被害人借用金饰为女儿治病,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480.1元,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整个审判过程都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当天的审判最终还是以休庭结束。
经过这次的法院旁听我重新定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东西,原来法律真的离我不远,只是以前我没有好好的关注而已,原来生活中大家总说的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并不是只是说说而已。以前我总以为只有非常重大的事情才会有人上诉,希望找回公道,在以前的我看来,要是今天被骗的人是我,我肯定只是对自己说一声,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别再被骗就好了。原来从小就把法律挂在嘴边的人连老太太都不如,至少她还会真正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我也并不是不知道可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只是不知道怎么用而已。我想现实生活中的和我一样不知道怎么使用法律武器的大有人在,而且根本没想过会用法律的人也多不甚数。所以说,虽然现在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是人人都向往的和平社会,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事无处不在,这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大家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在这次法院旁听中,我学到了许多,作为一个大学生只是总把用法律解决问题挂在嘴边而没有什么实质行动是不行的。如果连我们这些算得上是知识分子的人都不会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又有什么资格总说别人怎么怎么样呢。我们不仅要自己努力了解法律知识,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还应该积极关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为他们多提供一条了解法律的途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我们这样好的资源,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老师和法律专业的同学,可以上网去图书馆查资料,还能去法院旁听关注实践。一些农村或是没念过什么书的人根本没有我们这些资源,他们是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是我们自己都一知半解,或是什么都不知道,又要如何自处。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发辉的力量是非常重大的,我们不应该只是让这种力量仅限于书本中,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同社会实践相结合,也不应该只让这种力量仅限于懂法律的人当中,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应更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我们不仅要自己会运用法律武器,而且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别人也了解法律,特别是一些易受当受骗又没有什么法律意识的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做到了为社会贡献一份微小的力量。
法院旁听实践心得篇四
我参加了由国资委、交运集团、巴南区法院联合组织的20--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考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活动,整个庭审氛围庄严和谐、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心生对法官的敬畏,对法律更加敬畏,更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在以后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上午10时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审判长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大概是说原告在工地上发生事故致骨折,遂向该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得的确认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认为与原告无用工关系,不符合认定条件,进而起诉,请求撤销该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书。在经过原告、被告充分的证据提交以及质证后,最后审判长宣布该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合法有效,认定原告受伤情形属于认定范围,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院旁听实践心得篇五
从小就觉得,法院审判是很神秘、遥不可及的事情,所以20--年4月12日这天,我很早的就来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了旁听一场法律审判。在紧张的等待以及安检和填写旁听证等手续后,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了法庭。
在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正式开始了,当天审理的是“瞄准‘熟人’之母骗老太金饰”一案,被告人以谎称认识被害人之子,向被害人借用金饰为女儿治病,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480.1元,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整个审判过程都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当天的审判最终还是以休庭结束。
经过这次的法院旁听我重新定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东西,原来法律真的离我不远,只是以前我没有好好的关注而已,原来生活中大家总说的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并不是只是说说而已。以前我总以为只有非常重大的事情才会有人上诉,希望找回公道,在以前的我看来,要是今天被骗的人是我,我肯定只是对自己说一声,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别再被骗就好了。原来从小就把法律挂在嘴边的人连老太太都不如,至少她还会真正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我也并不是不知道可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只是不知道怎么用而已。我想现实生活中的和我一样不知道怎么使用法律武器的大有人在,而且根本没想过会用法律的人也多不甚数。所以说,虽然现在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是人人都向往的和平社会,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事无处不在,这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大家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在这次法院旁听中,我学到了许多,作为一个大学生只是总把用法律解决问题挂在嘴边而没有什么实质行动是不行的。如果连我们这些算得上是知识分子的人都不会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又有什么资格总说别人怎么怎么样呢。我们不仅要自己努力了解法律知识,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还应该积极关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为他们多提供一条了解法律的途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我们这样好的资源,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老师和法律专业的同学,可以上网去图书馆查资料,还能去法院旁听关注实践。一些农村或是没念过什么书的人根本没有我们这些资源,他们是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是我们自己都一知半解,或是什么都不知道,又要如何自处。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发辉的力量是非常重大的,我们不应该只是让这种力量仅限于书本中,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同社会实践相结合,也不应该只让这种力量仅限于懂法律的人当中,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应更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我们不仅要自己会运用法律武器,而且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别人也了解法律,特别是一些易受当受骗又没有什么法律意识的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做到了为社会贡献一份微小的力量。
法院旁听实践心得篇六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及回复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
这项工作看起来是一个简单体力劳动,但是,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书记员文老师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向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缺少票据是怎么回事?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时总是粘的皱巴巴的,不过所谓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这也不成问题了。
(二)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同样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发给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一般都是当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来领,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
(三)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行政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因为行政庭审理案件的性质,多数为某人状告某局(厅)或者某单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这就应该是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申诉的平台,在审理过程中就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老百姓着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应该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拟写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也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除此之外,有时需要自己拟写这些笔录,由于笔录一般上都是当事人自己说的原话,是作为证据的,不能对其进行概括总结,因此,这项工作其实也就是在开庭时将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而一般上法院对于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开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电脑上写好,这是比较简单的,因此这项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运用电脑编排这些文字中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法院旁听实践心得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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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参加了原--县水利局副局长--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法院旁听实践心得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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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及回复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
这项工作看起来是一个简单体力劳动,但是,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书记员文老师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向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缺少票据是怎么回事?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时总是粘的皱巴巴的,不过所谓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这也不成问题了。
(二)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同样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发给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一般都是当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来领,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
(三)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行政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因为行政庭审理案件的性质,多数为某人状告某局(厅)或者某单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这就应该是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申诉的平台,在审理过程中就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老百姓着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应该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拟写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也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除此之外,有时需要自己拟写这些笔录,由于笔录一般上都是当事人自己说的原话,是作为证据的,不能对其进行概括总结,因此,这项工作其实也就是在开庭时将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而一般上法院对于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开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电脑上写好,这是比较简单的,因此这项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运用电脑编排这些文字中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